招商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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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被担保方名称: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本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担保余额:8.1亿元人民币

●本担保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逾期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投资促进证券(香港)投资管理,投资促进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促进证券”)的子公司,投资促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促进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促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征投资管理香港”)现计划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以下简称“汇丰”)和高盛国际(以下简称“高盛”)建立债券回购和反向回购交易对手关系由于没有本金信用评级,赵征国际需要提供担保函来支持本金信用水平。向汇丰银行提供的担保书规定担保人(赵征国际)对被担保人(赵征在香港的投资)的总负债不超过2亿美元。向高盛提供的保函规定,担保人(赵征国际)对被担保人(赵征在香港的投资)的总负债不得超过3亿美元。两份保函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

(2)上市公司履行本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9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8月23日和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被担保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的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00,000元

注册地:香港

主营业务:投资

3。担保协议

的主要内容基于提供给汇丰的保函。赵征国际将在以下方面为赵征在香港的投资提供担保:

(1)与汇丰进行的债券回购和反向回购交易相关的支付责任;

(2)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与汇丰的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的明确法律和合规责任

担保是一种一般担保,是一种持续担保,直至所有债务清偿完毕,支付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担保类型为贷款担保

在向高盛提供担保的基础上,赵征国际将在以下方面为赵征在香港的投资提供担保:

(3)与高盛进行的债券回购和反向回购交易相关的支付责任;

(4)与高盛签署的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的明确法律和合规责任

担保是一种一般担保,是一种持续担保,直至所有债务清偿完毕,支付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担保类型为贷款担保

4。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在上述范围内,有利于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赵征国际此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进一步促进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加快其全资子公司国际业务转型,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请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截至2020年3月10日累计对外担保数和逾期担保数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9.9亿元(主要为融资性担保44.9亿元,净资本担保3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5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9.90%和4.34%。控股子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3.88亿元。非融资性担保协议涉及的业务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实际担保金额为8.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6.67%和1.0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定丧失担保而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3月11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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