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严子忠被开除党籍:奋力对抗组织审查

天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省公安厅巡视员严子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调查,严子忠违反政治纪律,勾结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反对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政府八项规定的精神,长期违反规定,接受私人企业家安排的宴会。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财物的;违反诚信纪律,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他利用自己的地位,帮助那些参与犯罪和犯罪的人逃避调查。他还在经营、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他非法收受巨额财产,涉嫌贪污受贿。作为党员和人民警察的领导干部,

严子忠丧失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蓄意反对组织审查,触犯了法律,包庇纵容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了“保护伞”。忽视党的组织原则和选拔任用、出售官职制度;贪欲膨胀,公共权力被用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非法私营企业主勾结,从事权钱交易,肆意侵吞公共财产。此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它仍然没有停止,也没有停止。这是严重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构成了官方违法行为,并涉嫌贿赂和腐败犯罪。大自然特别恶劣,情况也特别严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省委批准,决定开除严子忠党籍,并按规定取消其待遇。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简历

严子忠

严子忠,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吉林永济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学专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8.11-1980.07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5.05密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人员

1985.05-1990.04密山县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

190.04-1990.11密山市

(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他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系学习法律)

3年11月至1998年7月,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8年7月至1999年3月,省公安厅经济调查处处长

9年3月至2009年2月 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其中:2001年3月至2001年7月,黑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研修)

| 2004年2月至2010年7月,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处处长

| 2010年7月至2016年10月, 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 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省公安厅巡视员

| 2018年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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