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岚在“冯娅案”判决后道歉

(记者、张)12月27日晚,在眼癌女孩王一家诉作家侵犯名誉权一案宣判多天后,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上发表道歉声明,称未经核实(后被发现不实)。愤怒之下,他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谴责冯娅的母亲杨美琴的文章,措辞激烈,侵犯了杨佳的名誉权。

年12月28日,王的祖父王太友说,几天前陈兰芳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了母亲的精神抚慰金和诉讼费。被告陈岚履行了法院的裁决,家人希望他们的下一次生活会恢复平静。

12月27日,作家陈岚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了纸质道歉声明,并附有陈岚的个人签名在道歉声明中,陈岚说,“在冯娅的营救事件中,来自各方的志愿者和爱心人士都尽了最大努力来拯救冯娅的生命。”2018年4月,在冯娅的家人宣布冯娅死亡后,我没有核实(发现这是不真实的)。在愤怒之余,我在微博上发帖谴责冯娅的母亲杨美琴,措辞严厉,内容不当,比如“无知和残忍”,“好的疾病治疗对生命无益”我侵犯了杨美琴女士的名誉,给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在此,我尊重法院的判决,并向杨美琴女士道歉。”

和道歉,因为12月2日,河南省眼癌女孩王的家人状告作家侵犯名誉权。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陈岚在新浪微博上向原告杨美琴,一个真正的认证“作家陈岚”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诉讼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王爷爷冯娅)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琴的其他诉讼请求。

12月28日上午,北京青年报的一名记者在陈岚发表道歉声明后,联系了王冯娅的祖父王太友。他告诉《北京日报》的记者,根据几天前的法庭判决,陈岚已经向冯娅的母亲支付了精神损失费和诉讼费。“几天前,另一方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把补偿记在卡上了,我们没有时间去核对。”虽然钱不多,但法院的判决为我们恢复了公正。“

王太友表示,当初起诉的决定是因为网上的虚假信息让他们的家人遭受精神痛苦。现在法院已经为这些虚假信息道歉。被告也遵从了法庭的判决,家人希望在下辈子能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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