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关于取消部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有限公司最近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秦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的通知,通知称其之前在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已于到期时办理了质押注销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

1质押股东股份发行基本情况、

质押股东股份发行基本情况1992年2月9日018,东菱集团限售股600万股新股发行前机构股(2019年1月22日解禁)。通过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向东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9年2月7日(详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18-013,由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

东菱集团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1月25日向东莞证券办理上述股权质押延期回购相关手续,回购交易日期延至2020年2月7日(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回购的公告》,公告号。2019-006,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

截至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如下:

2,备忘录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11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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