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圆法师:说到所有法律的人并不全是法律,而是所有以他命名的法律。


[Subhuti如来已经获得了阿鲁达、金牛、自卑和菩提因此,中间没有物质也没有空虚。因此,如来说所有的法都是法。须菩提所有讲法律的人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法律它是所有方法的名称

在前一阶段分离和消亡的第14章中说如来的方法没有现实也没有空虚。它在语言和文字上与这个相似,但它的意思却大不相同。前一种获取方法是指现实。在这里,如来获得了获得中道的菩提方法,也就是说,在获得菩提的过程中,没有实相和空无,也没有超脱,展现了中道的第一真理菩提树下的佛陀开悟只是为了显示众生的方便。这是因果报应的法则。当身体是空的,就没有现实。佛陀可以为自己说话,传播所有的生物,所以没有空。没有现实才是真正的意义,没有空虚才是共同的真理,没有现实和没有空虚才是真理的原则和中间的共同和谐。

是如来说所有的法都是法的原因。这是为了进一步说明所有的佛法都是一样的。佛教不仅证明了菩提法,所以其中没有实相和空无,而且所有的法都没有实相和空无。所有的法则都是正义、纯洁、神圣、因果的十大法则所有的法律都是由业力产生的,没有自性。我们常说起源是空的,所以没有现实。然而,所有的方法都是性的功能,这是与事实不符的。因此,没有谎言。如来在这里说,所有的法都是法,这是从彼此分离的本质的观点来看的。正如《楞严经》所说:“五阴、六经、十二境、十八境,都是如来的隐性。”在《霍克乔》中,有这样一句话:“统治世界的语言和学生的职业都是违背现实的,不违背现实的。”。"因此,从相分离的观点来看,一种颜色和一种香味只不过是中间的方式,而随之而来的每一种方法都是佛教。

表示所有法律,即不是所有法律,被命名为所有法律所有提到的方法都是不错的假名,属于普遍真理。也就是说,它不是所有的规律,它不是持久的幻觉,它属于真正的意义。这是所有法的名称,从所有方面分离就是所有法。这是中庸之道的第一真理。

摘自宏圆法师《金刚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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