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致市民公开信

邢台市公安局

市民之友:

您好!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然而,由于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人身伤害和火灾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大多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我们的居民有一个安全和和平的假期,我们想提醒他们,

邀请我们的居民遵守我们的城市的“禁止烟花爆竹的通知”和不要在任何时候在禁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条例禁止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要求

非禁限区的居民和朋友在正规专卖店购买带有安全标志的烟花爆竹,并按照产品说明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站、油库、工厂、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止的场所,不要向人、车、建筑物、油气管道、下水道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应注意的是,饮酒后不应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的安全性是每个人的事。请居民积极举报非法贩运、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及时查处,依法依规处罚,并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我们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和平的工作生活环境。春节快到了。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我们祝你春节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邢台市公安局

2年1月16日019

资料来源: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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