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镇巴检察机关:监督“人民币版冥币”和“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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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清明节的临近,镇巴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功能,对祭祀用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管。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假冒人民币硬币(俗称“人民币假币”)的活动十分活跃。

以人民币形式出售和焚烧冥币,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案的规定,阻碍了人民币的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为了商业利益而在冥币上印毛泽东的头像和焚烧是对伟人肖像和形象的亵渎,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此外,焚烧冥币,尤其是清明节和春节联欢燃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极易引发火灾。这是不文明牺牲的坏习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为维护人民币伟人的权威和荣誉,倡导绿色、环保、安全牺牲,调查结束后,镇巴县检察院及时履行诉前程序,向镇巴县市场监管部和人民币管理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个单位大力宣传文明牺牲新风尚,依法查处,禁止发行“人民币版鬼币”。没有交易,就没有危害,也就没有“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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