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布局,引导环境分类整治,苏北地区村镇布局规划和改善工作已正式完成

交界镇村布局规划是优化村庄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管理、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等的重要依据。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的《苏北地区村镇布局规划成果汇编(2019年版)》在付梓正式发布,标志着苏北地区村镇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的正式完成,将为苏北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规划支撑作用。背景

苏北中学

工作-

加快改善苏北农村住房是现实需要。

为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结合《关于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农规发[2019年第1号)及中央农业厅等五部委文件要求,江苏省政府同意。2019年3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优化和完善城镇村庄布局规划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的通知》(苏紫紫汉[〔2019〕144号),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抓紧优化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城镇村庄空间布局,明确村庄的分类、布局和相应的规划指导要求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解决农村住宅项目的规划和选址等基层面临的实际问题,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4月发布了《江苏省优化和完善村镇布局规划技术导则(试行)》(2019年版),并下发至全省,进一步明确了优化和完善村镇布局规划的相关技术要求。为了加强地方工作指导,江苏省自然资源部成立了五个工作指导小组,由部门领导牵头,苏北五市协调。他们多次在苏北进行工作指导和政策解释。同时,建立了周汇报制度等工作推进机制,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划工作在灭茬中推进,规划意图层层落实,农村住宅项目尽快实施。根据省里的有关工作要求,全省各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充分了解农民的意愿。他们在原有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和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村级酝酿、乡镇总体规划、市县审批、省厅备案”的工作程序,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确保规划成果“脚踏实地、切实可行”截至2019年底,苏北所有涉农县(市、区)的村镇布局规划成果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准。在部委和机构报告之后,省级自然资源的"一张图"已经纳入。省自然资源厅编制了苏北五市规划成果,形成《苏北村镇布局规划编制(2019年版)》,为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指导农村住房项目规划和选址提供规划支持。

保留乡愁

-优化村镇空间布局,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江苏省新一轮规划中的村庄分类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5类,即“集聚升级村”、“特色保护村”、“城郊结合村”、“迁建并村”、“其他一般村”其中,“集聚升级村”、“特色保护村”和“城郊结合村”属于规划开发村,是未来农村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主要空间载体其主要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城镇和村庄的空间布局,明确自然村的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生活环境的分类整治,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并重点落实以下理念和原则优先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农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要求,围绕2035年城乡空间布局整体优化的目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人口进入、进入和停留城镇的比例和分布按照集聚促进、城镇一体化、特色保护、搬迁兼并的思路,优先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促进小城镇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合理界定农村发展的空间载体强化“多元规则统一”优化村庄布局按照“多管齐下”的要求,通过加强县域空间分区的控制和引导,调整和优化村庄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减量化”,有效利用分散和零散存量的农村建设用地,逐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合理确定近期建设的农业用房项目用地规划和用地界限,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农村发展规律,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村风俗习惯,加强留村农民的村庄布局优化和土地利用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确定自然村分类,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和改造,不实行“一刀切”,不强迫农民集中上楼,不盲目推进,不损害农民权益分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强村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努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农民过上与时俱进的现代生活保留乡愁记忆,保护和凸显乡村空间特色准确把握不同地方村落的差异,挖掘村落的地方历史、地理和文化特征,延续村落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和传统村落,进一步凸显农村的文化特征、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保留乡愁记忆

启动政策杠杆

-强化省级统筹,强化分类指导和差异化资源配置

强化省级统筹,完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作为支持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一项计划,江苏省及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优化和改善乡镇布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的通知》(苏紫紫汉[〔2019〕144号)、《江苏省优化和改善乡镇布局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等一系列政策和技术文件。,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一轮规划明确规定要落实“多法规融合”的要求。规划应当按照现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工作底图、成果格式和表达形式应当统一。所有地区的规划结果应形成一个数据库,并报告给各部和机构,以便纳入该省自然资源的"一张图"。为了督促各地加快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了五个工作指导小组,由厅领导牵头,与苏北五市协调。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推介会,加强了对苏北五市的技术指导,确保规划意图逐级传递到基层。注重群众参与,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基本编制单位,按照“村级议事、乡镇总体规划、市县审批、省厅备案”的程序有序开展规划工作在规划过程中,各地坚持“开门规划”的理念,引导农民参与整个规划过程,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回应农民的关切围绕着“人们要去哪里?”各地提前开展了农民意愿调查,以准确掌握城市、城镇和村庄的人口规模和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分类方案,并根据城市化规律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同时,要做好工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农民生产生活的规划和保障工作,按照村庄分类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优化村庄分类,加强分类指导和差异化资源配置考虑到农村规划和政策的连续性,江苏省自然村的分类由原来的三类(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村)调整为五类(集聚升级村、特色保护村、城郊结合部村、迁建并村和其他一般村)在制定农业相关政策、确定资金投入、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或项目建设时,应优先考虑三类规划开发村,即集聚升级村、特色保护村和城郊结合部村,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振兴的协调发展。对于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该计划采取了"留白"的措施,并将它们纳入"其他一般村庄"。今后,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改造,从而保证规划的适度灵活性。坚持存量优先,科学确定村庄规模和边界。这一轮规划非常重视规划的可实施性。它要求各地在规划中根据当地财力的实际情况、农民的接受程度、实施的可操作性等制定短期行动计划。并结合农村住房改善的需要,明确近期规划村庄建设的规模、边界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具体要求。在划定近期村庄建设的边界时,强调以现有的山、水、林、田、湖为基础形成自然边界,防止村庄建设过于简单、机械、过于方,充分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的红线,为指导村庄(农房项目)规划设计、塑造村庄特色创造有利条件。本轮规划强调树立“存量规划”理念,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鼓励村民在原有村庄形态的基础上改善生活条件。

空间改造

-畅通空间载体,为农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持

根据苏北五市提交的2019版村镇布局规划,苏北五市所有涉农县(市、区)现有8606个行政村(点)和54921个自然村(不含现有城市建成区内的自然村)中,规划开发7560个村(13.8%)。14,041个村庄搬迁和合并,占25.5%。其他普通村庄33320个,占60.7%在规划的7,560个开发村庄中,5,894个属于集群类型,占78.0%。有1,476个村庄受到特别保护,占19.5%。郊区有190个村庄,占2.5%通过该镇村布局规划,不仅指导了苏北农村住宅改造项目的规划和选址,而且界定了未来农村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保护了农村特色和风貌,为下一步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村庄规划、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和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规划支撑。

通讯员赵磊、陈伟、王互换通讯员沈嘉轩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