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是:看看将于5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改革吧

按标准缴纳了公路通行费,但未享受同等良好的服务质量。这种情况将从5月1日起在湖南高速公路网上结束。

3年29日,湖南省交通厅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公路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会议。从5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实行浮动收费标准管理。也就是说,“路况服务质量”被视为一个重要指标,并与通行费直接挂钩。

湖南省高速公路

路况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匹配

据湖南省交通厅介绍,在我省高速公路的跨越式发展中,仍需加大路况和服务质量的优化力度例如,一些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对道路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不到位,道路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完全匹配,服务区域管理、车辆救援服务、超载控制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2年4月018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别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道路服务质量挂钩,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内实行收费标准浮动管理,促进管理单位不断加强养护和运营管理,提高道路服务水平。”

目前,四川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并实施了收费标准浮动管理办法,湖北省也在制定相关措施。

湖南省高速公路

分低于85分,收费标准降低

分。根据《暂行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包括路况和服务质量

路况主要指道路养护的相关指标;服务质量评估主要指服务区域服务、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车辆超限控制、路网运行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6个项目考核总分为100分。

评估主要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参与。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公路运营项目收费浮动管理256±199分,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收费标准不调整;得分在80分及以上、85分(不含85分)以下,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降低3%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整改期限未满且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降低收费标准5%:

年度路况服务质量评估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

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交通拥堵、服务不规范,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由省部级(含)以上通报批评;

不严格执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运行调度和应急指挥指令,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经查实的对于降低收费标准

湖南省高速公路

的公路,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和验收,公路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省标准的,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可以恢复原收费标准。

据悉,省交通厅还将会同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制定《暂行办法》的详细评价细则,并报省政府批准,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交通服务质量的评价和评分标准。

看到这里的小编辑,想说,我希望这样一个好政策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让我们快速前进!

照片来源:卡车区域公共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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