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严查酒后驾车,并总结最近几起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驾车者!

死亡来了!他看起来很凶猛,伸出手来抓住你!“放开我,我要活下去!”努力,努力,自由!气喘吁吁,遍体鳞伤...

只是,如果再来一次,你就不会一直这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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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宁交警不断打击酒后驾车犯罪。然而,一些司机,尤其是年轻司机,抓住机会,沉迷于酒后驾驶,甚至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br>

在我们今天处理的最近一起酒后驾驶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幸运地”摆脱了“死亡”和“幸存者”的纠缠,让他们终生铭记:酒后不开车,开车时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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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年1月5日23:30 020时,魏在上林县大丰镇309省道44KM+800M处驾驶摩托车,酒后与一辆重型卡车相撞,造成魏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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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BR >

2年1月6日凌晨3:400左右,020年,吴某酒后驾车行驶至横县S310省道334公里10,400米路段,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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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年1月6日020时350分左右,黄某驾驶一辆双轮摩托车到武鸣区金源路段时喝醉,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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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0年1月12日19: 50左右,老牟在南宁市兴宁区官桥长岱路段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老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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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 020年1月5日20: 30左右,王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前往武鸣区乌海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蓝某及电动自行车司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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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年1月13日020时21分25分左右,陆某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武鸣区农坛路无信号灯路口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陆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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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BR >

2年1月21日19: 30左右020时,魏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载着覃某前往马山县白龙潭镇卫生院前部,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魏某和覃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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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年2月7日020时30分左右,一名醉酒的蓝色电动自行车司机在武鸣区渡渡桥路段翻车,在取车过程中与一辆汽车相撞,造成蓝色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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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运气不好!然而,“幸运女神”不会在乎违法者。仍有更多的血腥教训需要吸取。一些人在一次酒后驾驶事故中丧生,给他们的家人留下无尽的悲痛。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再失去了!我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将此案作为一个警告,害怕法律和结束侥幸心理。每一次酒后驾驶都是对死亡边缘的考验!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请珍惜你的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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