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头大战”的最新发展!百度指控罗昌平侵犯声誉

199百度在线和百度在线认为罗昌平在微博上的虚假陈述侵犯了他的名誉,因此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昌平道歉并赔偿总计500多万元的损失。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百度在线和百度在线的一些诉讼请求。罗昌平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学举行听证会。

罗昌平微博

2年018年1月23日,罗昌平在他的个人验证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百度有一个“领导办公室”的微博文章,文章的构图配有三张图片。Baidu.com、Baidu.com认为,罗昌平编造了百度设立“今日头条”的事实,编造了相关“今日头条”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列举了未经核实的虚假“微信朋友圈”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社会评价,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侵犯。因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昌平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00多万元。

罗昌平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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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罗昌平的博客帖子在没有任何相应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开传播了百度公司专门设立“前台”打击其竞争对手“今日头条”的信息,并指示其员工专门从事打击“今日头条”的相关工作,并给予优厚的报酬。然而,罗昌平没有向法院提交其传播的事实的充分依据。他提交的所谓事实依据不是权威的信息来源,在他发表与案件有关的文章时,也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他的陈述是真实的。涉案物品中的相关陈述构成虚假事实陈述。因此,一审法院裁定,罗昌平应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在经核实的新浪微博账户显著位置发布为期10天的道歉声明,向原告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合理的权利支出和18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罗昌平向北京市第一中学提起上诉

8年1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罗昌平出席了听证会。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涉案信息的内容是否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来源,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在上诉人和百度在线之间合理分配了相应的义务,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罗昌平微博

罗昌平认为,本案涉及的三张微博图片被转载,相关文字表达和转发有事实依据。根据三张照片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带头”的基本事实不是虚构的。微博内容不降低百度的社会评价,不符合名誉侵权的要求,百度比一般主体对言论有更大的宽容义务此外,一审法院确定的公证费和律师费数额是错误的。

罗昌平微博

Baidu.com和Baidu.com认为,即使所涉图片被转载,转载者也应核实转载信息的真实性,否则他将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作为知名媒体人,上诉人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其恶意侮辱和诽谤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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