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公安局在防疫期间,依法查处了一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

凉城县公安局

目前正处于防疫和控制的关键时期。凉城县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加强了依法打击“疫情”相关犯罪的措施,全面维护了社会秩序。

2年9月9日凌晨,凉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连续接到刘苏镇村民迟某的报告,说他病了,发高烧,与外人有接触。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刘苏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村委会共同开展处置工作。经过调查和测试,确认他的体温正常,没有接触任何外国人员。经过进一步的询问和调查,迟浩田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2月8日至9日,他独自在家饮酒。喝醉后,他连续13次报警,捏造事实并向警方撒谎,声称自己生病、发高烧并与外国人员有过接触。

池某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涉及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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