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肖冠宏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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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原党委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肖冠宏(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冠宏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编辑:袁凤云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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