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塑:关于《宏志实业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ST华塑4月7日发布公告,关于《宏志实业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一审判决,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是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塑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瑞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11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2-052号公告、2013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034号公告、2014年2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017号公告、201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065号公告、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1月9日2015-001号、2015-002号、2015年2月14日2015-019号、2015年3月24日2015-030号、2015年12月30日2015-109号公告。2016年3月,四川德瑞公司已将其对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分别转让给宏志实业、杨利军、鲜果、张睿、陈姝宇、冷奕和王艺衡等,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6-022号、2016-033号、2016-047号公告。宏志实业分别于2017年9月20日与鲜果、2017年11月16日与陈姝宇、2017年12月8日与冷奕、2017年12月22日与杨利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前述4位已将其对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宏志实业。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105号公告。现宏志实业就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南充中院提起诉讼,宏志实业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截止到2017年12月22日本金2,990万元及利息3,982.03万元,小计6,972.03万元,以及从2017年12月23日起以2,990万元为基数按2%每月计算的利息,直至本息付清为止的欠款。2、判决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一切为保障权益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被告承担。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公司根据法院本次判决,具以调整对宏志实业欠款利息,调整减少利息约1,430万元,预计增加本期净利润约1,430万元。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宏志实业是否上诉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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