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公安局造假拘留证,广州公安“造假鉴定证书”

民族企业云联惠公司做到了《三个有利于》,在阳光下运营了四年多时间。如今却深陷囹圄。

2018年5月8号是广东云联惠用户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开始他们一个个开始返贫,一个个普通的合法的公民变成了黑户,一个个合法的守法的企业倒闭下去。造成了从建国以来最大的冤案,一个没有受害者的冤案,一个被“所谓摧毁”以后才造成受害者的冤案。

先看看河北灵寿公安的来龙去脉。

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实名举报该局的拘留证造假。

3月12日,张文慧对记者说,自己正是因不愿造假,而被停职。

秋山村发生分地纠纷后,局长张庆华提出先把人拘了再说,但办案人员提出不够刑拘条件,张庆华则让法制科开假拘留证,先拘人再说。

“如果不够刑拘条件却开拘留证是违法犯罪行为。”张文慧称,她因此拒绝开拘留证。其间她请了产假,7月21日回到单位上班后,发现6人被刑拘,但未发现拘留证存根。

卷宗显示,宋书春等人拘留证编号为:灵公刑拘字(2009)162号至167号,日期为5月19日。张文慧介绍,这些拘留证的时间与编号无法匹配,“我知道公安局造假了”。

张文慧提供的灵寿县公安局2009年5月18日至5月28日间的拘留证原始存根复印件显示,2009年5月18日填发了147号拘留证、……5月28日填发的161号。按此编号,宋书春等人的拘留证162号等,应是5月28日之后开出,但5月19日拘留证就已开出。

张文慧说,在拘留人员登记表上,宋书春等6人的名字,被打了标志,旁边备注了一句话——补:张局长另用台账。

隐藏台账爆出黑幕

张文慧称,2007年张庆华调任灵寿县公安局局长后,曾多次要求法制科另做一本刑事拘留证台账,不用入存根的,而另一套真的则留待检查。

“拘留证不留存根,就意味着,许多够不上刑拘条件的,也能刑拘,反正只有公安局法制科和局领导才知道有无存根入账,如果法制科配合造假的话,将很难被发现。”在张文慧看来,公安局刑拘执法的监管存在制度漏洞。

石家庄市下辖县的一名公安局副局长透露,其实很多公安局都有两本刑事拘留台账,一本应付上级检查,一本用来“灵活执法”,这是公安系统内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他介绍,另一本刑拘台账背后其实是一条巨大的灰色利益链。

“抓人和放人都可以收钱。发生纠纷后,当事一方希望把对方抓了,你需要送钱打点吧;被抓进去了,想出来,你还得花钱。如果能控制了这本台账,就可以抓放自如。反正又不备案,造假被发现的机会太小了。”这名副局长说,一些公安局对嫌疑人的刑拘已不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实际上,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一块“唐僧肉”。他介绍,办取保候审后,保证金一般都会被没收,“理由随便找个就可以。传讯不到、串供等等,借口太多了”。

转载据《新京报》

再来看看奇葩的广东鑫证鉴定所的证书

鑫证鉴定人员承认他们鉴定不出来金字塔模式结构,是广州公安让他们写的

2019年7月29-3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云联惠董事长黄明涉嫌传销案庭审中,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接受了电子数据专家辅助证人质证。专家对鉴定人员询问:“关于你鉴定所的结论,根据会员推荐者和被推荐者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整个会员系统形成金字塔形的层级网络架构是怎么鉴定出来的?”该鉴定人员说:“我们无法鉴定出来,是委托人(广州公安局)让我们这样写的”。以上事实在庭审笔录和录像中有记载,请依法调取,案号(2019)粤0105刑初609号。同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4刑初162号,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视频中,在24分钟时曝光了此真相。(扫二维码看庭审录像)

广州公安出入境

鉴定意见用提现混淆非法获利,把免费会员当成传销分子,忽视896万云联惠会员90%的参与者为非缴费免费会员,很多仅仅注册一个云联惠账号被认定是传销下线会员也被计入了传销层级是完全荒谬的。鉴定意见有明显的漏洞,没有代表性、科学性、完整性、可信度。该鉴定报告,提交给公检法作为认定云联惠传销犯罪的证据,导致了1257名中小微企业家被抓捕,近百人已经被判刑,130万联盟企业和经销商倒闭,数百万人失业,500亿财产被查封,896万会员的共享基金无法取得。损失特别重大。

快两年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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