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出台15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月23日,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更大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

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一是登记许可"无接触"式办理。推进网络"全市通办"、电子化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服务。

二是依法实行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等情形,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三是优化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时,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作为证明。

四是全面推进"一事联办""全程网办""一窗通办"。只要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并联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可当场办结发证,逐步推进"一照通行"。

五是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对工艺简单、低风险品种食品生产,单一散装食品以及特殊食品的食品销售的新核发、变更及延续,小餐饮经营(除含冷荤凉菜外)均实行告知承诺。

六是试行食品销售网络经营备案。对于在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上进行食品销售的已核发营业执照但无实际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经营备案。

七是提升主体退出便利度,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券债务已清算完结的相关主体均可申请简易注销。

八是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已被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市场主体,经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九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拓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十是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加大对专利、优势商标、涉外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十一是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实施"万千百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一批中小微市场主体提升质量、塑造品牌。

十二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轻微违法、社会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施行"首次不罚",依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十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新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四是强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加强企业融资过程中不合理收费行为和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

十五是加大融资纾困帮扶力度。积极办理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托市个私协会服务平台,为全市个体工商户、小微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的出台,是贯彻湖北省、鄂州市两级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措施》落实、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措施》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记者熊源、胡毅、通讯员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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