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们对韩红基金会的信任看中国民间慈善的上下求索

抗击疫情期间,官方慈善力量(比如说某会)与民间慈善力量,无论从民众对其明显的态度对比还是办事的公正透明便捷程度,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那么我们今天讲讲,中国民间慈善机构的变迁,为何看起来更加廉洁、高效,今后又将何去何从。

韩红慈善基金会

慈善事业的开展方式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形态相关联的,差不多这个社会长成啥样、按怎样的方式日常运作,慈善事业也得将就着这套机制,你不太可能单独搞一套东西出来。这是一个观察的基本出发点。中国的慈善事业要进步,也得依赖政治环境的进步。建国前中国的民间慈善在乡村,主要是通过宗族社区的互助来完成的,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比如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男丁去世,留下孤儿寡母,就由亲属合伙凑份子弥补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开销,直到子女成人,或者母亲改嫁与这个家族脱离关系。

在18世纪以前的西欧洲就很难这么做,因为社会的基础结构不一样,不存在中国农村这样的,由大批有血缘关系的小自耕农组成的社区。在中国农村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地名:张家湾、李家坨,因为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大多数是老张家、老李家的人,都是有血缘关系的,而且都是小自耕农,彼此没有经济和人身的依赖关系。

而在欧洲同一时代社区救济主要是由贵族完成的,农民对贵族有人身依附关系,封建关系解体以后,农民就涌进城市打工,就向资本主义过渡了。就少有一个大家族都是自耕小农这种情况。所以在欧洲就难见到这一类的地名。

建国以前绝大部分民间慈善都是以血亲互助的方式完成的,除此之外也有基层政府组织的帮助。所谓基层政府,里长、甲长和大家族自治其实也是不可分的,里长、甲长经常也就是大家族里的长老。他们兼有家族长辈和基层政府官员的身份,同时掌握亲情、和权威的资源,也能搞摊派、排班,家族里的赤贫户、孤儿寡母,由哪些家庭轮流救济赡养。

最近我在看一本超级难啃的书,叫《东西大分流》,谈到18世纪时候中国和欧洲的政府对于灾民、贫民的态度也不一样,近代中国朝代的政府一直对“游民”(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人、失业的人)怀有很深的疑虑,所以故意阻挡这部分人进入经济富庶的核心地区,比如大城市。帮助他们的方式是在比较偏远的地区(比如靠近边疆的郡县)给他们分配撂荒的土地、未开垦的土地,把这些人移居过去。所以除了大灾年份,政府层面的慈善和济贫几乎没有,是以安置游民就业的方式来完成。

民间慈善的实施主体还有个别的富家大户,通过办“义学”——免费的私立学校,减轻本地穷人的教育负担,灾年办粥场救济过路的逃荒者;办药局免费发药品等等方式兴办慈善。另外还有佛寺、道观在灾年的时候救济灾民,这都是中国民间慈善的形态。基本上都是以自发、自治的方式来做,政府只做指导、鼓励的工作。

中国传统社会没有形成产业化的、专业化的慈善机构。因为施救者、和接受救济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人,就不需要中间性的慈善组织。这带来一个问题就是给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瓶颈。一旦跨出熟人社会,脱离了信任环境,慈善事业就不容易成长。所以中国古代特别强调:行善不为人知。因为你面对人群越大、接受你帮助的陌生人成分越高,越有可能你的善行被人滥用,有人就来揩油吃大户,就赖上你了。所以行善要特别低调。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作为中介的慈善组织了。

另外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没有金融化,也没有形成专门的慈善基金。通过这个基金的日常经营,产生的赢利去救困扶贫,这样慈善事业就难以持久,如果提供帮助的人自己经济情况有波动,慈善事业就停止了,等等有这些局限。这是和中国传统的社会形态直接绑在一起的。

至于说官办的某会为何备受质疑,与其工作流程相对不够透明,以及其类似官方机构的设定有关,加之现代资讯的发达,一个点都可能引发整体的受影响,这方面的解读已经够多,我们再次不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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