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停止接受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停止接受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为落实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参照市局做法,自即日起我支队停止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通过中国邮政寄递相关申请书,信封或寄件信息栏应注明申请书名称及附件内容;

(二)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和具体联系电话;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应随申请书一并邮寄提交;

(四)我支队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于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以受理,并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以邮寄形式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书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交通指挥中心;邮政编码:710065。

二、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以邮寄方式送达。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恢复接受当面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措施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日

西安市公安局网站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