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婆升职记:做了阎王夫人,我也要做孟婆

“我骗了你,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忘记。”

当跪在堂中的人被牛头马面拘着,却对上头黑了脸却仍然帅气的阎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职业生涯大概就此了结了。

我叫罗衣,是地府之中专司掌管将生魂抹去记忆的阴使。

好吧,可能人们更喜欢叫我“孟婆”。忘情水这东西,也的确是出自我之手。

孟婆只是我的职务,罗衣才是我的名字。

说实话,在地府供职,其实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好。

福利不少,分红也多。尤其是我这看似“铁饭碗”的职位,过一个喝了忘情水的人去投胎,我就能分一份红利。说真的,除了有点儿忙之外,吃喝不愁做六休一再加上每年二十天的休假,还是个让人眼红的职位。

然而不能犯错,是地府每一个阴差都必须要谨记的事情。

比如我的上一任孟婆,就于三百年前在一个对花粉过敏的人的忘情水碗里头加了一味桂花而丢了这个职位。据她所说,她是为了应和立秋之景才在王清水里加了桂花。可就这么一次“应景”,她就没了孟婆这福利多多的职位,转而被贬去三生石边看守曼珠沙华了。

那可是个苦差事,风吹日晒,听着忘川之中的鬼哭狼嚎,一整年才有五天假期而已。

但我想,我可能会比她更惨!

我可不是调错了一味忘情水,而是瞒天过海地,将忘情水偷偷调换了,只为了给眼前这耷拉着脑袋的男人再一次见到他心爱之人的机会!

这男人叫何群,我和她算是旧相识了。

我还尚且在阳间为人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是个法术通天的道长,据说他能长生不灭,即将飞升成仙。

那时候我是他家夫人的小丫鬟,后来因病逝世,才进入地府当差。

何群对我有恩,若不是他在山门下捡了我,大约我连阳世之中那二十年都没命去过,也就造不得足够的善业,做不了地府之差了。

只是我没想到,我都在地府当差三百年了,他才从阳世死去。

而让我更没有想到的是,我当年伺候过的那个女子,何群的夫人,竟是到了如今还活在阳世:她难不成是什么百年千年的老妖怪不成?!

我千不该万不该的,就是产生这样的好奇。

因为好奇,我在奈何桥上拦住了即将过桥的何群,问候了他的夫人的状况。

因为好奇,我应了他的恳求:他求我看在从前恩情的份儿上,不要让他忘却他的夫人,好让他再活一世仍旧能照顾他那活了三百多年却体弱多病的夫人。

因为好奇,此刻的我跪在一脸严肃却仍旧帅气的阎王跟前儿,大气都不敢出。

“砰砰砰——”

他手中的惊堂木拍了整整三下,每一下都拍在了我的心尖尖上,吓得我心肝脾肺肾都在颤抖。

“从今日起,你便从奈何桥上退下。”

如此冰冷的言语,可真是叫我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他这般的不近人情,枉费我三百年来对他苦苦相思又不敢靠近。恐怕明儿,我就要和我的上一任孟婆一同去忘川边儿上听鬼哭狼嚎了!

“罗衣,恭喜你,从五日之后开始,你就晋升为判官了!”

呜呜呜,太惨了太惨了,还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宣布罢黜我孟婆之位,我……

等等?!什么玩意儿?!判官?!

我惊讶地抬起头,却对上了上头气势凌然的阎王眼中,那淡淡的笑意:“若不是你这一次换了孟婆汤,我们也不会在对这件事情的调查之下,知道阳世之中竟有人利用女子的鲜血和性命来施法做阵。何群的夫人之所以能活了三百二十七年这么长久,正是因为利用了那些女子的鲜血和性命。”

啊……所以我是因祸得福?还有了功劳不成?

可是……不对啊,分明是我做错在先,阎王殿下可最是秉公执法了,这次竟是轻易饶过我了不成?!

判官啊,一笔判人生死的重要职务,可比我这个给人打工熬汤的小孟婆职务要赚的更多!若是能做了判官,两百年之内在物价飞涨的冥府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伟大的宏愿,可就不成问题了!

阎王不高兴

可还没等我高兴,就听见上头阎王笑意越发深厚的声音:“但五日之内,你必须前往阳世,亲自将何群的夫人白眉的魂魄拘回来,否则……”

否则什么,他没说。可我知道,否则我可能就会连在忘川河畔听鬼哭狼嚎的机会都没了。

我想,我堂堂一个修炼了三百年的孟婆,也不至于沦落到打不过一个凡人的地步吧?

可我忘了,白眉可比我多修炼了十几年!

就是因为这十几年的功力,导致了我被她利剑穿心。

三百年的岁月里,她早已忘记过我曾伺候过她,将她当做最亲密的姐姐,她也曾对我笑意温柔。

利剑穿心的那一刻,我却是想起,当初在阳世,我并非是得病而死,而是到了年纪,成为了白眉的刀下亡魂。她三百年的生命,也有我贡献的一份!

呜呼哀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遇上了何群一家呢?

以后,怕是再也没有机会看到我帅气的阎王大人了吧?

孟婆的职位,他又要交给旁的青春可人儿的女子,啊不对,是女鬼了吧?

三百年,对地府来说不过弹指一瞬,过去了,便不会再有人记得我这个也曾勤勤恳恳当过孟婆的小可怜了吧?

我以为,我就要这样满怀遗憾地死掉。

却没想到,地府时间子时三刻的时候,我竟是从阎王大人的床上醒过来的!

他一身大红喜袍坐在我的床边,瞧着我醒来,格外欣喜若狂。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高兴的样子,而且……我发觉我也是一身喜袍,所以这是怎么回事?

他上前,将我拥入怀中:“罗衣,恭喜你,渡劫成功。日后,你就晋升为我阎王的夫人了。”

什么什么?!这么突然?!这么……愉快的吗?!

我仿佛被一大碗孟婆汤给从头淋到脚,震惊而又一时就忘了要说什么。

阎王夫人啊,这职位比起孟婆可是高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这是地府的女鬼们的究极梦想,自然也是我的究竟梦想。

后来,我才知道,何群一家,就是阎王他为我选的劫数。

我这个小女鬼不才,尚且还在阳世的时候,就被他看中成为了钦定的王妃。

可我只是个小小女子,于是上头便给他施压,说是非要我历了劫数修成正果,方才能名正言顺。

他就替我选了何群一家,以我被白眉吸食了血液惨死为开端,以白眉再一次杀了作为孟婆的我为结束。

历劫成功,他自然功不可没。

他知我一心财迷想赚钱,又以升职为最终目的,终究还是将判官职位给予了我。

而我也不负众望地——拒绝了这本就不属于我的判官之位。

一则,我以为自己尚且没有那个能力,总不能做了阎王夫人便开始胡作非为起来了吧?

二则,我还是喜欢做孟婆,看着奈何桥上人来人往的悲欢离合,大多数人们笑了哭,哭了又笑之后还得喝下一碗忘情水了却前尘。

我才特别感念,此生能遇见他,旁人都叫我孟婆,唯有他唤我罗衣。

他成我诸多美梦,我方才必不负往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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