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对博士论文抽样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访谈。

封面记者刘清

封面记者11月14日从教育部获悉,日前,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就2018年博士论文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小组访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2020年博士论文抽样中减少问题论文的数量和比例。

采访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五项整改工作。

首先,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它。各单位党委和领导小组要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对博士论文抽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逐步压缩责任,层层施压。

其次,我们必须仔细识别问题。依托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我单位近年来存在问题的论文进行综合分析,回顾博士生质量保证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

第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同时,要加强对系统实施情况的检查,使每个环节都有系统监督,每个监督都能发挥相应的作用。

第四,必须加强责任制管理。明确本单位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在学位授予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的全程管理。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对招生选拔、培训和论文完成的全过程进行督导。完善辅导员考核机制,明确对辅导员任用的要求。

第五,要确保整改有效。面试会议结束后,各单位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某一专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进行集体研究。2020年,各单位应大幅减少博士论文抽样中问题论文的数量和比例。

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样办法》,明确规定博士学位论文每年抽样一次。抽样范围为上一学年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论文抽样比例约为10%,硕士论文抽样比例约为5%。博士论文抽样检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论文直接从国家图书馆检索。

根据《博士、硕士论文抽样方法》,专家对抽样论文的意见将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连续两年有“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相对较高或文章数量相对较大,进行高质量的采访。学位授权点资质评估以学位论文抽样结果为重要指标,对“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文章较多的学位授权点,按相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法保证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撤销学位授权。

据了解,2018年随机抽取了6,572篇博士论文,占全国总数的10.4%。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