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有关会议的通知_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推迟召开春节后相关会议

27年,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推迟春节后的有关会议。

《通知》指出,为加强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的防治,根据中央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防治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治实际情况, 决定推迟原定春节后召开的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以有效减少人员集中,阻止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控制疫情防控期间的会议和活动,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安排工作。原则上,2月13日前除了防疫工作会议外,不召开其他会议。确需举办大中型重要会议活动的,必须经省级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办理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其他重要会议活动应报省处理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领导小组总部备案。(来源:龙狮新闻广播)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