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和野生动物_我国全面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彻底斩断野味到餐桌的路径

自新发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过度食用野生动物对公众健康造成的重大隐患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呼声越来越高。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彻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消除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当日颁布实施。

无食,无商;不卖,不杀。不加区别地吃野生动物的坏习惯是杀害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主要诱因。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该决定的指导思想是消除不加区别地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预防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它建立了完全禁止野生动物贸易和消费的制度,并更加严格地管理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贸易。

野味和野生动物

有食物而不吃

为“食用”,该决定明确而完全地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世界上有100多万种动物,我国有2000多种野生动物受到保护,所以我们只列出可以吃的东西:首先,除了原法律禁止的以外,渔业法律允许鱼类和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第二,家禽和家畜(主要是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牧业法中规定可以食用。其他陆生野生动物都包括在禁食范围内,包括人工饲养和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至于公众是否关心牛蛙、狗、昆虫等野生动物是否禁食,以及法律领域中关于“以吃为目的购买游戏是否构成隐性犯罪和违法”的热烈讨论,《决定》没有提供详细的规定,网上传递的各种信息也没有准确的结论。在《决定》实施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给予准确界定。

可用于科研、制药、展览等非食用目的,但需要严格的审批和检疫。根据规定,整个狩猎、交易和食物运输链都是被禁止的,从游戏到餐桌的整个路径都被完全切断了。

违法成本增加

《决定》明确规定,一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依据现行法律增加处罚;二是对《决定》中增加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主要是吃,参照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交易和吃饭是非法行为。根据《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人狩猎、生产、管理或购买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处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上,处罚可能会进一步加重。

制度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和法律是一纸空文。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消除空白和盲区,确保国家禁止野生动物的规定得到落实。

编辑:刘洋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删除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